子曰:好勇疾贫,乱也。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
详解:这一章的解释,朱熹《论语集注》是这样的:“好勇而不安分,则必作乱。恶不仁之人而使之无所容,则必致乱。”也就是说:“一个人既好勇又怨贫不安于本分,就一定要作乱。指责不仁之人而使之无地自容,也一定会引发乱子。”通常的解释,都和这大同小异。
这种解释之下,就意味着定义一群人,一旦他们具有“好勇疾贫”或者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”的性质,就可以带上“动乱分子”的高帽了。且不说这种一竹竿打倒一群人的说法有多大的意义,连指责“不仁之人”使他们“无所容”也怕出乱子,这样是否意味着都要当老好人?见到这好勇斗狠、为富不仁的主是否都要躲着走?如果不仁之人是“暴君恶吏”,是否对“暴君恶吏”也让他们继续暴虐?有人对此引申解释为“小人作乱,往往演为世间大祸。防祸之端,必须对待不仁之人不疾之太甚,进而长期以道德威化,促其自新。”这就把儒者当成耶教的传教士了,而“防祸”的说法更可笑,所谓是“祸”躲不过,人,顶天立地,岂能委顿如此?这类的解释都是腐儒之见,由此而败坏儒家、《论语》、孔子。
实际上,这一章是上一章“子曰:放于利而行,多怨。”的延伸。何谓“好勇疾贫”?好于勇而疾于贫也。疾于贫,即“贫者”之相,其“贫”而好于勇,所谓好勇斗狠。“好勇疾贫”,“贫者”,好勇斗狠。何谓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”“已”,通假“以”,“甚”,“斟”的初文,本义是用勺舀酒等喝,引申为“过分享乐”。“疾”,病、得病、特指传染病,因此引申出“急速”等意思。“之”,指代前面的“人而不仁”,就是不仁之人,特指为富不仁之人。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”,为富不仁之人被“过分享乐”之病急速传染。“乱”,乱相也。“好勇疾贫,乱也。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”说的是“人不知”社会中同时存在的两种乱相:“贫者”,好勇斗狠;“富者”,为富不仁,被过分享乐之病急速传染,所谓纸醉金迷、醉生梦死。对这一章最好的、所有人都熟悉的典型例子就是:“十里洋场上海滩”。其实,这种例子简直太多了,是“人不知”社会的通病。
但正像前面反复提到的,“贫富”不单单是指财富上的,只要有人参与其中的一切社会现象,都会有其“贫富”之相。例如某精英团体或个人有某种理想或特长,精英团体或个人外的被诱惑者、FANS们又具有特别狂热的情绪,这时候就是典型的“好勇疾贫,乱也。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”了,66年开始的所谓十年动乱,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。其实,除了那些极端的例子,这种乱相,无论何时何地,都是司空见惯,没有人会觉得陌生,只是太熟悉反而麻木了。举一个日常的例子,且不说报纸、杂志、电视上天天看到的偶像粉丝闹剧,就算在目前的名人博客江湖,名人以名卖名如传染病,而FANS、跟贴骂人的草根们又特别的狂热,如此,也就绘出了“好勇疾贫,乱也。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”的典型图景。
为什么会这样?明白了上一章“子曰:放于利而行,多怨。”的“人不知”社会总规律,就知道,之所以出现“好勇疾贫,乱也。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”的乱相,就是因为“放于利而行”。由于“富者”的强势地位,使得对“富”者“利”的放纵成为了“人不知”社会的常态,这就相应意味着对“贫”者“利”的违背,而“利”的诱惑又是客观存在的,在“人不知”的社会,单纯的道德说教是没意义的,在“利”面前,所有的道德说教都苍白无力。这种“利”的“贫富”之相的严重对立,使得“富者”因得其“利”而放纵无度,而“贫者”因不得其“利”而不平。就算是一个懦夫,当“利”的“贫富”之相严重对立形成的落差储备到了足够大势能后,懦夫也会成为“勇夫”的。这样,自然就有了“好勇疾贫,乱也。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”。这种图景在“人不知”的社会随处可见、无处不在,《论语》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总结出来了。
(待续)
严禁抄袭,违者必究